外国(地区)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,其外国(地区)企业的名称是英文,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?

时间:2024年12月23日来源:深圳市场监管局

问:外国(地区)企业在深圳设立常驻代表机构,其外国(地区)企业的名称是英文,在申请登记时其代表处名称如何构成?

答:如企业名称为英文,需翻译成相符的中文名称,后加“深圳代表处”字样。

*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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