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,是否可以由另一名子女享受3000元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?

时间:2025年02月16日来源:深圳市税务局

不可以。为非独生子女的,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3000元/月的扣除额度,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,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。
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。

免责声明:本文由仰泽商务整理发布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,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。 >>返回列表